解析:
通常情况下,被判处刑事拘留的人会被羁押在本地区的看守所内。刑事拘留,也称为预先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那些应当逮捕的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暂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并将其收押在看守所进行监管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