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担保取保候审之后,潜在的主要后果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事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取保候审规章制度,比如限制其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固定区域范围内,定期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交报告,以及禁止其对证人的正常活动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等等。
其次,倘若当事人违反了这些特定的取保候审条款,他们将面临着保证金被予以没收或者更为严重的后果——被强制执行逮捕。
再者,当整个案件审理完毕并最终判定当事人有罪时,他们所缴纳的保证金很可能无法得到全额退回,甚至可能会被用于抵扣相应的罚金。
最后,这种情况还可能对当事人的个人社会信誉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