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已申请取得保释等待审判,仍旧难免面临判刑的厄运。
然而,保释等候审判仅是强制措施之一,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旦获得保释便可豁免刑罚,进而确保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在申请保释后,依旧需要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以确定其是否真的涉及违法事实。若经调查核实,犯罪事实的确凿无疑,便需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发起诉讼程序。即便如此,在经过严谨公正的法庭审理后,该嫌疑人仍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