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某种阶段解除并非等同于撤销此案。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一种法律上的强制性措施,这就意味着在嫌疑人或被告人为自己担保并缴纳了保证金或者寻找到了保证人之后,他们便可以在不会干扰到警方侦查、检方起诉以及法院审理这三个环节的前提下,暂时免受监禁之苦。
然而,取保候审的解除并不代表着案件的撤消,而是意味着这种强制性的司法手段已经告一段落。
至于案件是否会被撤销,则需要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来决定。若经调查发现证据不足以证明嫌疑人有罪,或者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那么案件才有可能被撤销;反之,案件将继续按照既定程序进行下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