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例,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设定为37日,这其中包含了公安机关的拘留申请阶段、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准逮捕期限以及拘留实际执行的全部时间段。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期限的设定是以保障我国司法公正、人权保护及法律透明度为原则依据的。若在拘留期内未能得到逮捕批准,则该犯罪嫌疑人将依法获得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