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执行完毕之后,通常情况下不得再行实施行政拘留。
然而,若当事人因同一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还触犯了国家刑法,那么只要满足刑事拘留所规定的条件,就必须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并对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