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所谓“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犯罪的主观心态必须是故意而为之。换言之,行为人必须是在明知他人可能会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选择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各类技术支持,以及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多种帮助手段。因此,要想被认定为构成帮信罪,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故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