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被准予取保候审的人士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定期向执行机构报告个人行动轨迹,这已成为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之一。若未能履行该项义务,将有可能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在取得取保候审资格后,切勿忽视或违反这一重要义务,应严格遵守并积极配合执行机关完成相关程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