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活动之中,决定在裁判结果产生之后是否可以实施取保候审这一措施的关键因素在于被告的犯罪行为所对应之刑罚期限及其人身特征是否存在潜在的社会危害性风险。倘若被告已被宣告有罪并处以有期徒刑,然而其剩余的刑罚时期相当短暂;抑或是由于其身体状况、年龄等原因,致使其无法继续承受牢狱之苦,并且其行为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那么,法院或司法机构便有可能会考虑批准实施取保候审。然而,从总体上来看,取保候审这一措施通常是在案件审理的早期阶段就已经开始执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不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