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事人是有资格向相关部门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请求,然而决定是否批准解除,要根据案情的具体状况及司法机构的评审来进行评估。一般而言,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解除取保候审并不是不可能的: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方违规;案件发展趋势出现重大改变或者需要进行逮捕。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倘若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发觉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存在不当之处,应立即予以纠正。这其中就包含了可能解除不再适宜继续执行的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