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妻子遭受他人的性侵犯可能会导致对其丈夫实施强奸罪的指控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定义,强奸罪系指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利用暴力手段、压迫方式或其他策略,强制与其女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尊称为“妇女”的对象不仅包含了未婚女性,同时还囊括了已婚女性。因此,无论受害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家属,若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所有构成要素,便可能被判定为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