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实际意义上的刑期,也非缓刑制度中的刑罚。它实际上是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允许那些处于犯罪嫌疑阶段或者已经被法院判决的被告人,可以在不受监禁束缚的状态下来等待法庭审理。此举旨在确保诉讼流程得以顺利进行,同时避免对个人自由权造成过度的限制。
然而,若经法庭判定为有罪,那么被告人将面临着可能被执行刑罚的后果,亦或是获得缓刑的机会。然而,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被告人最终所应承受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