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申请的审理时限,并无具体法律明文规定,通常情况下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收到相应案件材料后,依据其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尽快做出决定。而审理进度则主要受到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搜集状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配合态度等因素的影响。一经决定对涉案人员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便须立即着手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