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接收到有关部门送达的拘留通知后的24个小时之内,将此情况通知到当事人的家属。在拘留期间,当事人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同时也可以自行聘请律师为自己提供辩护服务。在案件的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将会对案件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如果他们认为当事人存在犯罪行为且证据确凿,那么就有可能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当事人。
然而,如果侦查机关无法获取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当事人的罪行,那么当事人就有可能获得释放或者被变更为其他非拘禁性的强制措施。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我们必须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非法羁押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