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所提及的“非吸罪”通常被解读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此,我们需要明确并准确行使该定罪的流程,首当其冲的便是要确保行为人是否在无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向公众公开或者以各种变换手法进行资金吸收,并且使得这成为他们职业生涯中的主要活动形式。继而,我们需要提供实际证据来证明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其行为的违法性质是明确知晓的,并且怀揣着非法获取和占用他人财产的意图。
最后,对涉及到的案件金额、受害群众的数量以及对社会产生的负面效应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严谨的评估和衡量也是非常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