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撤销取保候审的情况往往出现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能遵守相关取保候审规定或者其行为已不再符合保释条件之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若被准予保释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犯保释条款,比如未经执法机关许可擅自离境,导致情形严重者,执法机构可依法对其实施逮捕。
另外,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在确认不再需要继续采用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同样有权作出终止该措施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