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明确规范,在执行取保候审这项措施时,被指控有罪之人或者被告人必须随时听候传唤且须依传唤而至。具体的传唤时间并未作统一的硬性规定,但务必确保此过程不会影响侦查工作、起诉程序以及法院审理等各环节的合法进行。倘若被传唤者毫无正当理由地拒绝出庭,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资格很可能会被依法取消,并且还将面临采取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