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保释等候审查并不会对检控程序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其核心使命在于维护刑事诉讼的顺利推进。检控周期需根据案件调查工作的进展以及证据收集状况来合理安排,因此并无确切的时间界定。待检察院认定证据相当充分之后便可依法启动公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