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涉嫌触犯法律之嫌犯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拘留者享有取得辩护的权利,然而在实践中,刑事拘留通知书的效力并不以被拘留者是否签署为前提条件。一旦各级司法部门作出了拘留决定,公安机关将会严格依法执行相关程序,无论被拘留者是否拒签,都不会干扰到拘留措施的正常进行。
此外,被拘留者具备保持沉默的权利以及寻求律师援助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