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行政拘留转化为刑事拘留之后,具体的关押期限将依据案件的侦查需求而定。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期最长可以达到三十七日,此期间包括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审批时间(通常为三日)以及检察院对是否批准逮捕进行审查所需的最长期限(最长为七日)。如果在上述规定的期限之内并未能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那么该名嫌疑人则有可能获得释放或者接受其他形式的强制性限制人身自由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