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刑事拘留过程中,若涉案相关人存在身孕的情形,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此类特定被拘留人员将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或是被给予监视居住的特别待遇,从而确保她们的正常权益不受侵犯。这主要是由于刑事拘留所面临的通常是羁押行为,然而对于怀孕的女性来说,特殊的医疗护理与社会关爱则显得尤为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