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方面,其必要条件不仅包括存在合理怀疑的依据,还须注意到并不一定需要具备完整的证据链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框架下,公安部门有权针对那些被确认为涉嫌犯罪的个人,依法采取相应的拘留措施。这类行为往往源于初步获取的证据或者有关线索显示出该人涉嫌重大犯罪的可能性。
然而,在执行拘留之后,必须立即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并积极搜集各类证据,以便为后续提出正式指控提供有力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