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江苏省的首府城市——苏州市或者全国其他地区,司法机关对已经作出司法判决的被告来说,通常情况下不会允许其进行直接的候审保释程序。而候审保释程序往往仅限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早期阶段,也就是指在尚未作出最终判决之前,作为被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用的一项临时性释放手段。
然而一旦法院宣告了判刑结果,被判刑人的案件将会步入法律执行阶段,而这一时期所采用的则主要是缓刑、假释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制度。但是,如果被判刑者存在特殊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况,那么他们仍可向司法当局请求采取监外执行的方式代替监狱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