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能遵循相关的取保候审要求,例如擅自触犯法律条例、逃避相关部门对其的侦办与审理活动,抑或是存在其它特别严重的行为举止,均可能面临着由司法部门作出的强制收押决定。
然而,从一般的情形来看,只要能够严格遵守有关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通常是无需承受强制收押之苦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