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共谋罪行中,能否准许主犯提出的保释请求,这完全取决于他/她是否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作的详细规定。这包括但不限于可能被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或是可能执行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罚,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同时还需要考虑到采取保释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的危害性等等。只要主犯能够符合上述所有的条件,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她是有资格向司法机关提出保释请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