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院诉讼程序的审理过程中,若被告人具备特定的条件,他们仍然有资格向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所谓取保候审,乃指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项刑事法律制度,即允许涉嫌犯罪或被定罪的人在未被羁押的状态下继续等候最终的审判裁决。这种措施常常被适用于涉及轻微犯罪、预计将面临相对较轻刑罚处罚或者存在由疾病导致行动不便、身怀六甲等特殊客观状况的被告人身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