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刑事法律制度下,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或被告人若符合特定条件便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等轻罪处罚,或者刑期超过有期徒刑但实施取保候审不至于产生社会风险的情况;或者是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再者,如果羁押期限已到,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进行取保候审的,都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