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安机关退还取保候审当事人缴纳的保证金的具体情况通常是在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安全受到保障并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案件顺利完结之后才得以实现。倘若经由法院裁决确认无需对其进行刑事指控,或是以无罪判罚足以使刑事诉讼程序予以终结,亦或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那么,当事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便应如数退还。
然而,若在此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那么,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则有可能面临被依法没收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