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法律程序中的刑事强制手段,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选择独立适用附加刑之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审理,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经过评估取保候审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危险因素者。除此之外,那些已经身怀六甲或是在哺乳期内育有婴儿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且日常生活无法自理的个体亦可适用取保候审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