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有关案件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项工作均可照常进行。取保候审制度并不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进程,它实际上是为应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情况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变更。此举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同时适度减轻对被羁押者人身自由所施加的压力。倘若在此期间发现了新的证据材料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条件,司法机关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案件启动重新审理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