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所需缴纳之担保款项金额并无全国性的统一规定,实际数额将取决于案件办理机关对具体案情以及被取保候审人所涉社会危害之严重程度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考量与决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担保金的金额需依据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威胁性程度、案件的复杂性及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程度,以及被取保候审人自身的财务状况等多方面要素予以确定。因此,最终的担保款项金额还需要由案件办理机关对以上各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之后才能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保证金的数额应当与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协商确定。保证金由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