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关于决定取保候审事宜的决策权通常会赋予人民法院院长或审判庭中的资深法官处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案件涉及到特定情境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