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关于犯罪行为的界定,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
其中,对于贪污罪与受贿罪的裁断,主要依托于这两大法律条文进行明确规定。通常来说,贪污罪主要针对的是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占有、私自所得公共财产的犯罪行为,且这种违反犯罪的行为所涉及到的公共财产数量达到较大级别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而受贿罪则聚焦于国家公职人员在其职位权利范围内,通过各种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或非法收纳他人财物,进而以此非法所得为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犯罪行为。
具体来说,判断这两种犯罪的标准主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犯罪金额的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的高低以及是否存在职务便利滥用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