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法律程序,在提出获取法院实施的取保候审请求时,通常需要向执行案件的机构,如检察院或者法院进行详细说明。法院会在详尽审核之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决策。在这个过程中,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以及特邀律师均有权提出这一正当请求。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该条款明确阐述了取保候审这项权力行使的申请主体及赋予法院裁定审批权力的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