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司法体系之中,若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符合特定的法定情形,即便相关案件的实情尚不完全明晰,他们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取保候审,这是一项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同时尽可能地避免对无辜者实施不必要的拘禁。在决定是否给予嫌疑人取保候审时,法院或者负责侦查工作的机构将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包括嫌疑人是否存在逃避侦查、干扰诉讼进程、再次犯罪以及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等方面的可能性。倘若经过评估,上述风险程度相对较低,那么便有可能批准嫌疑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