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做出暂时刑事拘留决定之后,当事人在这一过程中的羁押地点通常是相对稳定且确定的。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拘留被告人之后,公安机关应立刻将其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并且最晚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由此可见,除了某些特定情形之外,拘留期内的羁押场所通常都是固定不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