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作为一种严厉的刑事司法手段,赋予了涉嫌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缴纳保证金或寻找保证人等完善的担保机制之后,有权利获得暂时性的人身自由,并能够在等待法庭公正审判的同时,继续履行日常必要的生活和工作职责。
然而,必须明确认识到,即使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事先设立的约束条件遭到破坏,或者他们在这个阶段又再度新生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其采取即时的拘押措施。因此,我们不能将取保候审视为一种绝对的豁免权,而应理解为一种相对的人身自由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