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在校学生是否易于进行取保候审”这一议题,无法给出一个绝对的答案,原因在于对某人采取此措施的决策是建立在详实的案情资料以及犯罪嫌疑人个体状况的深入研究之上的。
然而,根据常规情况推断,相对于成年人而言,作为未成年的在校学生,往往不存在过去违法犯罪记录,社会危害性也相应地较小,同时他们生活在如家庭、学校等有良好监督机制的环境中,所以在满足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他们可能会比成年人更易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