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非意味着案件审理过程的完结。若犯罪嫌犯或被告在被允许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出现违纪现象,亦或是案情尚存疑点有待查证,那么仁慈的法院依然有权力对此类案件进行进一步审理,且结束其刑期裁定完全视案件的实质情况与法律要求而定,不存在任何偏袒。
至于最终能否获罪判刑,则主要依据法院依据案件证据及现行法律所做出的公正评断来下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