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强奸罪的概念并无针对受害者性别之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所谓强奸罪,即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方式,违背女性自由意志而与其进行性行为的违法犯罪行为。此处所提及的"妇女"一词,依照现行司法解释的解读,已扩展至包括男性在内的被害群体。这主要是由于法律制度的设立初衷和基本价值理念就是为了维护普罗大众的性自治权利。因此,男性同样有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受害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