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等同于案件的自动结束。在此期间,涉嫌犯有罪行者或被指控被告人仍旧需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展开的深入调查,同时也必须遵从法院方面所做出的各项审判及裁决。唯有当中院对该案件宣判了最后的判决结果,或者决定不予起诉,才能视为整个案件得到了正式的结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