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内,对于探视的安排一般需要遵守公安机关所制定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被拘留者的家属或者代理人在拘留后的30日内即可提出探视申请。
然而,具体的探视时间节点则可能因个别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司法部门的侦查需求而产生差异。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司法调查期间,特别是那些涉及到国家安全或者重要的刑事案件时,探视权有可能受到限制甚至暂时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