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逃亡过程中,罪犯通常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采用的一种强制手段,主要针对那些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被单独执行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抑或是有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甚至更高惩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
然而,倘若罪犯已然逃离,这便意味着他们可能会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