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处理取保候审事宜通常涵盖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申请阶段,在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以及辩护律师可以向负责侦查的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是审查阶段,在这个阶段,办案机关将对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以确定该申请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
第三个环节是决定阶段,如果经过审查,办案机关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他们将会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还需要确定具体的担保方式,即选择采用保证金还是保证人作为担保形式;接下来是执行阶段,在这个阶段中,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不得擅自离开居住所在地等等;
最后是监督与解除阶段,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将对被取保候审的人员进行严密的监督,当取保期限届满或者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司法机关将依法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限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