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国的现行法规中,并未明文规定只要涉案金额超过特定数额便无法采取保释措施进行候审。实际上,能否批准保释候审主要依据嫌犯自身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涉案事件性质、以及犯罪行为情节等多种综合性因素而决定之。法院或者检察机关将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直至第七十一条的相关法律条文,严肃、仔细地斟酌并衡量案情实况,以最终确定是否具备适用保释候审的条件。这些具体条款涵盖了可能判处的刑期长短、是否存在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可能性、以及是否有可能再次实施犯罪等多方面的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