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乃法律框架下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常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为规避司法调查或者阻碍诉讼进程而作出违反相关法规行为的场景。若需变更该强制措施至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并且须在完成相应手续后,迅速通知嫌疑人之家属。在这个过程当中,法院要求确保嫌疑人能够得到律师的协助,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由此可见,刑事诉讼法详细列明了对拘留实施的相关程序及其有效期长度加以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