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执法手段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运用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流浪者:
其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其二,虽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除此之外,对于那些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的人群,同样可以考虑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