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前往执行取保候审报到程序时,请务必准备好以下几个关键物品:
1.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有效身份证原件);
2.载有获取取保候审决定的官方文书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凭证;
3.近期拍摄的、没有戴帽子的标准彩色照片;
4.关于您目前生活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
5.若法院或公安机关对相关报到资料有所额外规定,还需按其指引提供相应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