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其主要适用于那些所犯之罪行有可能被判处相对轻微刑罚且不会对社会产生过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然而,若要申请成功取保候审,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首先,被告人或许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能将其独立适用附加刑罚。
其次,如果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等较重的刑罚,但实施取保候审后并不至于给社会带来过高风险,那么也可尝试提出申请。
再次,如果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或者处于孕期并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同样可以考虑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最后,如果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以考虑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