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通常能够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其中便包含了驾驶车辆的活动。但是,他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不会离开所在城市或县城,同时也不能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随意使用某些特定的权利。若货物运输的行为并不触犯上述规定,且对案件的调查工作没有产生任何不良影响,那么从理论上来讲,这样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
然而,实际操作中能否实现这一点,还需要根据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执法部门的实践经验来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